商品详情
订购优惠
-
积分
도움말基础积分购买时在各品牌设定的范围内可立即使用,立即使用积分根据付款金额选择‘立即使用’或‘累积积’中选择使用。 *下述的使用率按本司及品牌的政策,不同品牌可能会不同基础积分28%
娇兰标志性的可个性化搭配臻彩宝石唇膏焕新推出倍护版本,拥有一系列显色持妆的缎光或丝绒哑光质地和色号。配方采用独家开发的天然蜂蜡,含89%护唇成分¹,添加百合精油提取物,焕新柔滑唇部肌肤,带来非凡舒适质感²。
新一代臻彩宝石唇膏的缎光或丝绒哑光质地可轻盈包裹双唇,上妆后轻若无物,16小时持久舒适³。缎光配方在唇部形成一层盈润薄膜,打造饱满精致唇形。丝缎质地持久绽现盈润缎光。丝绒哑光配方柔和包裹双唇,呈现丝绒质感,12小时显色持妆⁴。
丰富色号可适配不同风格和肤色。每款色号皆由娇兰实验室精心调配,配方中加入高着色度颜料,并利用亚籽油的增色能力呈现明亮活力色调。
首次购买臻彩宝石唇膏,选择唇膏色号与唇膏外壳,搭配专属于您的唇膏。之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填充新的唇膏替换芯或变换唇膏外壳。新款臻彩宝石唇膏壳仅适配新一代唇膏替换芯,反之亦然。
¹护唇成分平均占比,不包括着色剂和闪粉,臻彩宝石唇膏系列中:臻彩宝石丝绒唇膏-不低于81%,臻彩宝石缎光唇膏-不低于89%。
²成分经体外测试。
³30名体验者的自我评分结果。
⁴针对25名体验者的仪器测试。
^全新法国娇兰臻彩宝石唇膏壳只能与新一代唇膏芯配套使用,反之亦然。
产品信息
| 产品净含量或净重 | 3.5g |
|---|---|
| 产品参数 | 所有肤质 |
| 使用期限或开封后消费期限 | 自生产之日起60个月以内使用。 |
| 使用方法 | 2步搭配专属唇膏。 首次购买臻彩宝石唇膏,选择唇膏色号与唇膏外壳,搭配专属于您的唇膏。之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填充新的唇膏替换芯或变换唇膏外壳。 |
| 化妆品生产商,化妆品销售代理 | 娇兰 |
| 全成分 | #19512 INGREDIENTS: POLYGLYCERYL-2 TRIISOSTEARATE • SQUALANE • OCTYLDODECANOL • HELIANTHUS ANNUUS (SUNFLOWER) SEED WAX • PHYTOSTERYL/OCTYLDODECYL LAUROYL GLUTAMATE • JOJOBA ESTERS • DIMER DILINOLEYL DIMER DILINOLEATE • TRIMETHYLOLPROPANE TRIISOSTEARATE • BIS-BEHENYL/ISOSTEARYL/PHYTOSTERYL DIMER DILINOLEYL DIMER DILINOLEATE • CALCIUM CARBONATE • CERA ALBA (BEESWAX) • ETHYLHEXYL PALMITATE • HYDROGENATED CASTOR OIL DIMER DILINOLEATE • ORYZA SATIVA (RICE) BRAN WAX • CALCIUM ALUMINUM BOROSILICATE • DISTEARDIMONIUM HECTORITE • CRAMBE ABYSSINICA SEED OIL • PARFUM (FRAGRANCE) • PRUNUS AMYGDALUS DULCIS (SWEET ALMOND) OIL • PROPYLENE CARBONATE • IRVINGIA GABONENSIS KERNEL BUTTER • HYDROGENATED COCO-GLYCERIDES • PENTAERYTHRITYL TETRA-DI-T-BUTYL HYDROXYHYDROCINNAMATE • TRIHYDROXYSTEARIN • PROPYL GALLATE • SODIUM HYALURONATE • LILIUM CANDIDUM FLOWER EXTRACT • TOCOPHEROL • [+/- CI 77491, CI 77492, CI 77499 (IRON OXIDES) • CI 77891 (TITANIUM DIOXIDE) • CI 15850 (RED 7) • CI 42090 (BLUE 1 LAKE)] |
| 功能性化妆品审核报告 | 无 |
| 使用注意事项 | 使用化妆品出现过敏状况立即停用产品.向皮肤科专门医师咨询。 有伤痕处.湿疹及皮肤炎等异常的地方请勿使用。 使用后请盖好盖。 请勿保管与高温或低温场所及阳光直射处。 |
| 品质保证标准 | 本产品存在异常时.根据韩国公正交易委员会告示关于各商品的消费者纷争解决标准给予赔偿。 |
| 相关A/S咨询 | 现代百货免税店 02-2142-6210 |
| 原产地 | 法国 |
交换/退货
1. 自领取商品之日起15日内,且商品未使用、未拆封的情况下,方可办理换货/退货。
2. 如果顾客发现商品与标识,广告或签约内容不符,从领取商品日开始至3个月以内(已认知事实,或认知事实的日期开始30日以内)可以换货/退货。
但,以下情况下不可退货,不可交换。
① 因用户过失所造成的商品损坏(为确认商品内容物损坏包装情况除外)
② 因用户使用及消费而造成商品等价值明显下降的情况
③ 因时间长久引起商品无法再出售而造成商品价值明显下降的情况
④ 无法恢复商品包装情况
⑤ 对于套装产品,不能进行部分取消/退货/换货。 如果您想取消或退货,您必须取消/退货整套产品。
⑥ Clearence(临期化妆品)根据电子商务法第17条第2款 可能无法退款,购买时请注意。
3. 免税商品的换货及退货流程按照关税法办理。因顾客个人原因申请退货或换货时, 相关配送费用由顾客自行承担。
入境后,如需办理已提取免税商品的换货,退货,在免税额度800美元以内的商品,可在将商品带入韩国后申请换货,退货。 (但,超过800美元免税额度的商品,仅限已完成海关主动申报及其他必要通关手续的商品,方可办理换货,退货。) 海外居住且不便来韩的顾客,可通过国际邮寄方式申请办理已提取商品的换货,退货。
※ 网上专用商品请询问 +86-4001-200-362
